患方投诉程序 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2021-06-26芜湖医疗律师
胡云霞律师,芜湖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胡云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科、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信访以及电子邮件等。投诉电话4505409
3、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4、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5、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6、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7、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8、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9、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10、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医疗纠纷投诉基本原则一般是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了投诉的正确性。而且患者的投诉方式有很多,可以选择口头或者是书面上的投诉。患者必须在相关部门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投投诉后有关部门要先进行调查,对患者进行调解,听取患者的建议。患者最好能接受医院的赔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1、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后勤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医患纠纷处理小组。遇到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不能解决,患方有扬言上访、冲击医疗单位、报复医务人员等情况,应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公安局通报。
2、处理医患纠纷时,要耐心听取患者或家属反映的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耐心解释,不简单化、不冷淡、不敷衍,并认真做好记录。
3、发生医患纠纷时,对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医疗单位应及时告知死者家属申请尸检的有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医患纠纷确因医务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操作失误引起的后果,事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单位应视情节轻重、大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5、医疗纠纷赔偿大多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解决,为了教育其本人,维护医院利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赔款金额与科室、个人挂钩,其赔偿比例按院有关规定。
通过上文对医疗纠纷处理的技巧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应该要先平复患者家属悲愤的情绪,让双方当事人能够平心静气的进行协商。但协商不成的可以让不服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