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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鉴定的具体程序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2020-11-09芜湖医疗律师

 胡云霞律师,芜湖医疗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医疗过失鉴定的具体程序

  我们国家的医院也是分等级的,一些资质不高的医院就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在一些乡镇地区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大,这都是因为医疗团队不专业的原因,发生医疗过失之后应当对患者的身体情况以及医疗设备进行鉴定,那么医疗过失鉴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过失鉴定的具体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

  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二、医疗事故等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医疗过失行为程度比例

  1、完全,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负主要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负次要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4、轻微,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负轻微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不超过10%。

  综上所述,在发生医疗过失以后应当与医院进行有效的沟通,如果医院愿意承担,那么就不用因为金钱的纠纷起诉到法院,如果医院要逃避,那么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主要的参考证据就是鉴定结果。以上就是;医疗过失鉴定的具体程序;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很多事故在发生后,都会由专业部门做出一个事故的划分,在医疗事故当中同样不例外。医疗事故认定比例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认定流程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认定和赔偿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认定比例

  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程度分为:

  1、完全: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二、医疗事故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5、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三、医疗事故认定和赔偿

  1、医疗纠纷赔偿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

  2、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必须有过失。主要是指医院监督、管理注意的义务和违反,医务人员注意的义务是应该明确作为医生对患者的症状应当予以注意。依现代的医学知识,在注意考虑药物效果及副作用等前提下确定治疗方法,在安全的注意下实行治疗阶段和医务护理过程,同时注意给患者的提示、告知义务等所必须的医疗服务的职业道德规范。

  3、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根据第33条规定和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

  以上就是;医疗事故认定比例;的全部内容,医疗事故发生会导致患者伤残甚至死亡,医疗机构在这个过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其应该承担对患者及家属的赔偿。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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