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废除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 我国医疗举证责任的状况
2020-12-03芜湖医疗律师
胡云霞律师,芜湖医疗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议废除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
在四川代表团日前召开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小组会上,来自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刘进代表建议废除医疗事故举证倒置的规定。 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即一旦医患纠纷上法庭,医方必须提供证据表明医方无过错,否则就会输掉官司。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正荣代表提交的建议与
在四川代表团日前召开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小组会上,来自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刘进代表建议废除医疗事故举证倒置的规定。
医疗事故举证倒置,即一旦医患纠纷上法庭,医方必须提供证据表明医方无过错,否则就会输掉官司。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正荣代表提交的建议与刘进不谋而合,两位代表认为,医疗事故举证倒置的规定至少造成三个不良后果:
一是推动医疗费用上涨。医疗机构为了保证足够证据,对前来就医的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增加了患者的诊断检查费用。
二是阻碍医学发展。医疗行业有着特殊性,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十分复杂,对一些疾病的治疗需要冒一定风险,进行探索创新。举证倒置的规定,使医方不愿意也不敢开展治疗创新。
三是不符合立法要求。1987年全国人大通过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2002年4月1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提出医疗事故举证倒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作为下位规定,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这一上位法。
我国医疗举证责任的状况